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关于购买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2025-02-28 09:47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按照档案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档案整理加工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档案整理加工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整理及数字加工服务(B1202 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有关要求,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我单位对2022-2024年度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装盒,编目及数字化加工;对2023-2024年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快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步伐,提高档案管理和利用效率,同时依法尽快开展档案移交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智库建设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经费。
六、承接标准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6、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乙方职工及拟完成本项目乙方职工必须都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书”;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1、服务方要严格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等文件的要求,对我单位产生的年度文书档案进行整理、立件、加工工作;对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此信息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到2025年3月8日,凡有意参加者,请有意向承接的单位于2025年3月8日前按照承接标准将响应文件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线下响应送达方式: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27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63196287)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5年2月28日